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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安徽无纺布的词条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9-04 17:40:05点击: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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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资金安排,为支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为保证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要,确保公司资金安全,2022年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综合授信额度(包括年度内已经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授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合作银行申请融资。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上述银行授信融资业务及与之配套的担保、抵押、质押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特此公告。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证券代码:30*****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1.基本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2.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3.业务信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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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金春股份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4.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5.诚信记录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金禾实业(002597.SZ)、兴业股份(60*****28.SH)、晶方科技(60*****05.SH)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雄,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先后为金禾实业(002597.SZ)、金春股份(30*****77.SZ)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江淮汽车(60*****18SH)、金春股份(30*****77SZ)、合肥城建(00220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相关人员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贤中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3.独立性容诚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1、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代码:30*****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三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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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质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查,认为其具备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有长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其诚信记录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审计机构。(三)、董事会意见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参照市场价格、以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四)、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四、报备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证券代码:30*****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四)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七)会议出席对象:1、截止2022年0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2、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将作年度述职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三、会议登记事项2、登记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3、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其他事项1、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琅琊经济开发区南京北路218号金春股份证券部邮编:23*****00联系人:单璐电话:0550-22*****71邮箱:shanlu@ahjinchun.com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六、备查文件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本操作流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77”,投票简称:“金春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经次有效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系统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05月17日,9:15—15:00。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注:1、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按照表决意愿在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栏内划勾确认。请勿同时投出“同意”、“弃权”或“反对”意见之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意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2、填票人对所投表决票应签字确认。3、请正确填写表决票。如表决票有遗漏、涂改或差错的,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在投票阶段向工作人员领取空白表决票重新填写(原表决票当场销毁),否则该表决票作废。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委托人股东帐户:委托人持股数:股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证券代码:30*****77 证券简称:金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经营业务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2022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滁州金辰置业*(以下简称“金辰置业”)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乐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说明(一)关联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滁州金辰置业*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整公司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城区来安大道东侧成立日期:2013年09年05月法定代表人:杨迎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潢;餐饮、住宿服务;室内休闲健身、游泳场所;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食品、服装、鞋帽、箱包、卷烟零售;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除危化品外)。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金辰置业总资产33,546.96万元,流动资产13,624.01万元,负债总额17,189.70万元,所有者权益16,357.26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15.16万元,净利润-1,347.03万元。(未经审计)(二)与公司关联关系安徽金瑞投资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金辰置业90%股权,并通过滁州金瑞水泥*间接持有金辰置业1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金辰置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三)履约能力分析金辰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正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约定的能力和条件,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金辰置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接受酒店住宿、餐饮、会议等服务。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商业规则,交易价格公允。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需求,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合同,合同金额将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有效期为一年。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1、事前认可意见我们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2年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合理、必要的。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独立意见我们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2022年,公司与关联人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的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三会决议及记录、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等资料,检索相关关联方的基本工商信息及公告文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春股份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对该事项已经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金春股份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关于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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